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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 卓越技術獎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3名,由廠商自行報名並評選之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(二) 傑出產品獎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9名,由廠商自行報名並評選之,其中3名為獎勵顯示面板類廠商,3名為獎勵材料與元件類廠商、3名為獎勵智慧製造類廠商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 傑出人士貢 獻獎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1名,由評選會推薦對顯示器產業有特殊貢獻之業界人士。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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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 參選暨評審  程序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階段:網路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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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名廠商需在報名截止期限內,至活動專屬網站註冊報名資料 ( http://www.goldpanelawards.org.tw/2024/paperSubmission/ ),並上傳報名申請書與附件,逾時恕不接受任何申請。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名截止後,由主辦單位針對廠商提出之報名申請書進行審核,審查是否合乎參選資格,合者進入第二階段評選,缺件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於二日內補件,不合者逕行淘汰或逕依廠商所提供之文件進行評選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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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階段:委員評選,分為初審、複審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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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初審: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參選資格:完成第一階段之網路報名,並通過主辦單位資格審查者。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根據參選廠商提出之報名申請表,委請評選委員進行文件審查並核算指標分數。(各獎項評選指標請參考附件一 )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	分別計算「卓越技術獎」、「傑出產品獎」二個獎項初審加權平均分之前五名,產生進入複審之入圍名單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初選後一個月內進行複審。入圍複審者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及e-mail通知時間地點,未入圍者則不另行通知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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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複審: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參選資格:由評選會主席針對初審加權平均分前五名之「卓越技術獎」、「傑出產品獎」召開複審會議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複審會議之入圍廠商需提供參選實品,並針對其產品/技術進行10分鐘簡報,以及10分鐘之評審問答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考量智慧製造與設備類廠商不易提供設備機台供實地複審Demo,僅「傑出產品獎-智慧製造與設備類」入圍複審廠商可以口頭簡報及3~5分鐘影片代替實品審查,簡報及影片共10分鐘,評審問答5分鐘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「傑出人士貢獻獎」由評選會就顯示器產業有特殊貢獻者,以提名方式產生入圍名單,當選人至少應獲複審會議出席之評選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	參獎產品或技術未達標準者,得以從缺方式處理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(二)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 選 會: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主辦單位規劃及邀請適當之官、學、研等專業人士至少六至十一位專家學者組成評選會,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進行初審、複審之評審工作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(三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獎表揚: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■ 頒獎典禮、鼓勵參展Touch Taiwan展示得獎作品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頒獎典禮:主辦單位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以玆表揚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產品展示:為強化獲獎之產品技術推展成效,鼓勵得獎廠商報名參展「Touch Taiwan 2024」,於會場展示得獎作品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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